*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5CS)008-01
项目名称: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技术智能连栋温室实训基地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77015.18
最高限价(元):3977015.1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技术智能连栋温室实训基地项目(包一)
预算金额(元):3977015.18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为加强培养农业人才,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产业化以及深化产教融合,充分发挥农业人才技术优势并转化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现需建设现代农业技术智能连栋温室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能连栋温室、内部种植及设备、实训教室内设施、农资库房、实训室布置等。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疆外企业已进行疆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或备案书);⑤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