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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舟海路项目-沥青、水稳招标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舟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稳、沥青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舟海路-2025-000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舟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水稳、沥青,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位于高新区西片区,西起高新区区界,东至慕信路。

2.2项目概况:市政道路项目

2.3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包件编号
1 沥青、水稳 包件1

2.4付款方式:货款按季度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8)其他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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