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50011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开放大学食材供应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第4项“冷库”修改为如下: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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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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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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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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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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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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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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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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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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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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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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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进行评分:
1.面积900平方米(含)以上的得100%;
2.700平方米≤面积<900平方米的得90%;
3.600平方米≤面积<700平方米的得80%;
4.500平方米≤面积<600平方米的得60%;
5.400平方米≤面积<500平方米的得30%;
6.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00%,如有多处冷库以得分最优计一次分,冷库面积不可累加计算。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冷库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冷库面积,若下列材料无面积信息,可增加其他能体现冷库面积信息的材料。若面积单位为立方米或其他单位的,投标人需提供换算为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1.自有冷库的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自有证明(冷库建设合同或冷库建造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近1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准倒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2.租赁冷库的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租赁合同关键页,租赁日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近1年内(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为准倒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④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次租金发票和银行流水。
3.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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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8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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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