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南区域2025-2026年度零星材料采购联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SZJC-2025-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所属海南地区各工程项目所需采购的零星材料,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所属海南地区各工程项目。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零星材料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供应经验,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年限≥2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3.1.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不少于2份的202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等)。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联合招标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投标单位近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
3.1.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5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其他条款:
由于零星材料小散杂乱的情况特殊,为保证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能满足送货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因此要求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在海南区域设置至少一位对接送货的专职人员,投标时需提供对应人员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单位授权该人员管理的授权资料(需加盖公章)2.在海南区域有办公场所或仓储场所(提供相应照片及租赁合同),若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3.除甲方允许的特殊情况外,从甲方提交采购计划单到送货到现场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超过2天甲方有权拒收材料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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