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富满-哈拉哈塘带水油藏水体能量评价及开发技术政策制定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富满和哈拉哈塘油田位于塔里木盆地塔北低凸起,均为奥陶系碳酸盐岩超深油藏,与塔里木河南北相对。富满油田为断控缝洞碳酸盐岩油藏,见水井主要分布在富满西、北部区域,南部零星见水;哈拉哈塘油田为断溶耦合差异控储碳酸盐岩油藏,整体底水发育,但分区水体规模差异大,潜山区储层分散、规模大,地层水未充分排驱导致水体体积增大,层间区和断控区储层分布相对集中,强充注条件下地层水充分排驱,水体体积小。
研究人员前期根据有水体井能量及动静态特征开展分类分治工作,总结了流梯法、油柱高度法、比值法、不稳定指数法、邻井动态法、温压法等见水预警方法;风险区域控压生产延长无水采油气;见水后分类分阶段制定治水对策和探索控、堵工作。
目前富满-哈拉哈塘油田控水治水工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目前水体能量评价方法简单、适用性差,部分水体评价结果与生产动态不符,对生产指导有限;缺乏水侵特征分析、水侵模式、水侵速度、水侵量计算等方面的综合研究;2、见水前主要通过控压生产延长无水采油期,缺乏合理产能、控水方面的研究;见水后治水手段有限,需持续探索提采技术对策。
项目目的是研究优选适用与缝洞型碳酸盐岩油藏水体能量评价方法,结合水侵特征分析、水侵模式等,进行数模验证工作,研究适用于富满-哈拉哈塘油田带水油藏的开发技术政策。
2.2招标范围:
1、完成6条见水断裂水体能量评价(FI6、FI7、FII15、FI14、FI16、FI19):
① 完成6条断裂水侵特征分析,研究内容包括产出水水性分析、见水特征分析、见水时间评价;
② 建立水侵模式,进行分类评价,明确水体与油藏连通形势、连通强弱、位置关系等;
③ 优选水体能量评价方法,计算水体倍数、大小、水侵量、水侵速度、水体强度等,建立一套碳酸盐岩水体能量评价体系。
2、完成12个典型油藏单元开发技术政策制定:
① 根据水体能量评价方法完成12个典型富满断控油藏单元水体计算,利用生产动态资料验证水体能量评价方法的准确性,明确水侵路径,开展合理产能研究,制定合理的控水技术对策;
② 结合数模结果,落实剩余油分布规律,制定措施等,跟踪评价效果,形成见水井治水技术政策。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设备要求:无。
3.3人员要求:
3.3.1投入本项目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2人,具备地质研究或油气开发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人员3人,具备地质研究或油气田开发专业工程师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以上5人均要求从事地质研究或油气田开发方向研究。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项目组5名成员职称证书扫描件;
(2)提供项目组成员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能证明究方向的资料。
(3)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自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期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碳酸盐岩油藏开发研究项目业绩。
资料提供方式:(1)参与的碳酸盐岩油藏开发研究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结算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需明确注水(气)井组测试日期、项目类型、深度等信息)、承载金额页、签章页、结算发票)。(2)提供曾参与的碳酸盐岩油藏开发研究项目终期报告(包括成员封面、签字盖章页等)。
3.5QHSE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岗位或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岗位或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技术装备配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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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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