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南销售储运分公司油库非主营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ZY25-SH17-FW8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销售储运分公司油库非主营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批复文件(湖南销售执行董事会纪要7.29),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加强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持续推进队伍结构调整优化,坚持服务生产经营、坚持问题导向,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顶层设计、强化过程管控、提升劳动效率、监督责任落实”为抓手,加快推进业务外包合规管理,全面促进油库非主营业务外包用工管理健康发展。结合分公司实际,整合承包商资源,做好源头管控,推进队伍结构和用工配置持续优化。
2.2招标范围:衡阳、岳阳、常德、永州、邵阳油库的24小时门岗值守、出入库人员及车辆进库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信息登记,油库周界围墙内外巡检,常德油库、长沙铜官油库(码头)库外巡线;衡阳、岳阳、常德、永州、邵阳油库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衡阳、岳阳、常德、永州、邵阳油库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2.3服务地点:
永州油库:永州市零陵区河西工业园永州油库;
常德油库: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常安社区中国石油常德油库;
衡阳油库: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易家村中国石油衡阳油库;
邵阳油库: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工业街下河线中国石油邵阳油库;
岳阳油库:岳阳县筻口镇移山村中国石油岳阳油库;
长沙铜官油库:长沙市望城区铜官镇花果路651号中国石油长沙油库码头。
2.4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除外)。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相关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2个后勤服务(1份餐饮和门岗合同算一个业绩,或者1份保洁和门岗合同算一个业绩,或者1份同时具有餐饮、门岗、保洁的合同算一个业绩)的业绩,①发票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合同清晰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6.3发包方因经营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核减外包服务业务量或核增服务内容,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方,双方协商后,承包方需根据发包方实际业务量,安排与业务量相匹配的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费用应按实际业务量及相匹配的人员结构进行结算(不超过合同总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6.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