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3-BJZC-G2025-0027 项目名称:梁溪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万元 采购需求: 餐饮服务外包,提供工作日和加班用餐保障。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6.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10.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11.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