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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ZRJS-G2025-0056

项目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6万元/三年,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维保方式为整包,含人员驻场服务。主要包含集中办公区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每年对新城大厦、机关大院部分办公楼进行1次消防第三方检测;集中办公区灭火器瓶满5年检测和充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满3年检测及充装,以及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维修更换和日常耗材供应保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照1年1年签(合同年)。采购人根据当年政策、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以及对供应商考核情况等综合考量,甲方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将上述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网站的公司查询记录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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