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QC-G2025-0030 项目名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15.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伍仟元整(¥4,155,000.00元)/三年 采购需求: 含人员驻场服务,主要为集中办公区22个会议室提供维保服务,包含LED显示屏、控制软件、集中控制主机、话筒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保范围内所有音视频设备(含大屏)的维修更换,各类接头、音视频线材等耗材的供应保障,以及各类会议现场人员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照1年1年签(合同年)。采购人根据当年政策、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以及对中标人考核情况等综合考量,采购人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1项-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