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SZDD-G2025-0007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第六人民医院检验科全自动生化仪采购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9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如采购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专门面向可不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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