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气井井下节流器(含柱塞工具)投放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001
本招标项目 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气井井下节流器(含柱塞工具)投放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投标人提供人员、设备、现场作业服务,开展气井井下节流器(含柱塞工具)投放技术服务,包括第三采气厂、第四采气厂(包含上市和未上市部分)、第五采气厂2025年产能建设新建井599井次。 项目估算金额7547400.00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气井井下节流器(含柱塞工具投捞)投放技术服务。工作量预计工作量599井次,本项目根据区域及工作量划分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 1 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 1 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金额 132.3 万元(不含税);第二标段预算金额131.04万元(不含税)第三标段预算金额 127.26 万元(不含税);第四标段预算金额 97.02 万元(不含税);第五标段预算金额 91.98 万元(不含税);第六标段预算金额 88.2 万元(不含税);第七标段预算金额 86.94 万元(不含税)。本标段为第七标段。
2.4标段描述:第五采气厂召35、召30、召31、召93区块共计69口井井下节流器(含柱塞工具)投放。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第四采气厂、第五采气厂生产区域
2.6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设备要求:需配备设备:试井车(或撬装试井设备)1台(试井深度:≥4500 m;张力仪、速度仪、深度仪:必备;提升能力: ≥10KN;滚筒转速范围:0~320 rpm);吊车1台(起重量:≥8吨;臂长:满足气井节流器施工要求;吊臂照明灯:具备;
吨位显示:具备);钢丝1卷(直径不小于Φ2.74mm(防硫)、材料等级不低于API 9A低碳钢;长度:≥4500 m);绳帽2个(Φ31.75mm、Φ38.1mm);加重杆2个(Φ31.75mm(重量不小于10.5kg)、Φ38.1mm(重量不小于15kg)、Φ114.3mm管柱井配套最小规格以上,各自数量满足施工要求);震击器2个(Φ31.75mm(振击行程不小于508mm)、Φ38.1mm(振击行程不小于508mm),Φ114.3mm管柱井配套最小规格以上,各自数量满足施工要求);通径规3个(Φ47mm、Φ59mm、Φ71mm、Φ94mm);防喷管1套(承压:≥35MPa,高度:≥4.8m,连接方式:法兰或丝扣,与相应采气树通径匹配);防喷器1套(承压:≥35MPa,连接方式:法兰或丝扣,与相应采气树通径匹配);灭火器3具(35kg1具、8kg2具,状态良好);正压式呼吸器2套(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复合气体检测仪2部(不低于行业标准SY/T6610要求)。 试井车(或撬装试井设备)设备投标时必须具备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否则否决投标,其余设备可以不提供证明,但需承诺施工时必须具备。详见《其他附件2:人员设备要求》表1。
人员要求:需配置技术负责人(队长)1人,可兼安全岗;操作岗2人;司机1人,可兼职;绞车岗1人;安全员1人,可兼职。合计最低人数4人。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操作岗至少1人具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绞车岗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2)。
全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或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社保(至少包含养老)缴费证明。承诺开工时,所有从业人员需持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报告中不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危险病症,以及精神、癫痫等家族病史情况。详见《其他附件2:人员设备要求》表2。
承诺要求:投标人(公司)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以下事故:
1.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的、较大环境事件及以上的、严重及以上质量事故的。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C级、一般环境事件、一般质量事故的,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队伍。(事故分类与分级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3.违反国家或行业施工作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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