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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复建一、二及南融资地块)标识牌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中国铁建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复建一、二及南融资地块)标识牌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本次招标内容作为专业分包工程,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联合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与黄阁南路交汇处

2.2项目规模:(复建一地块)用地面积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63万平方米、(复建二地块)用地面积462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34万平方米、(南侧融资地块)用地面积89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

2.3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2.4招标范围: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文件)叙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地块图纸范围内楼面标识、室内标识、室外标识、地库标识的二次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安装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本项目合同等有关资料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资质要求:/。

3.1.3纳税人要求:一般纳税人。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三流一致”。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1.5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严重讳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1.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不接受招标人上级单位黑名单名录中或与招标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未列入股份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未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

3.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须承揽过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等有关资料)。

3.3其他要求

3.3.1禁止供应商股东、股东投资企业、供应商投资企业等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3.2禁止供应商及存在股权关系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企业、授权代理人投资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5、**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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