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电网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2025年大庆钻探服务井水油一体清洁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变更)

2025年大庆钻探服务井水油一体清洁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8-FW123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庆钻探服务井水油一体清洁生产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大庆钻探服务井水油一体清洁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大庆钻探等公司的委托,钻井液公司2025-2026年将在新疆区域钻井现场提供清洁生产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钻井现场利用减量设备对钻井期间产生的岩屑进行预处理、暂存及装车拉运、水基岩屑合规处置等。项目估算金额:75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钻井清洁生产作业规范》(Q/SYCQZ 1028-2020)、《钻井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 0276-2015)、《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等标准规范,完成各井清洁生产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场地围堰、地面铺膜,以及现场工作完成后的场地拆除及清理。水基及油基段场内岩屑、报废水基钻井液、固井混浆场内收集、预处理、暂存管理、装袋及装车;水基岩屑预处理后产生的液相、报废钻井液等生产废水、固井混浆场内预处理、暂存管理及装车;水基岩屑、钻井废水、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等。具体内容为:

(1)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场地围堰、地面铺膜,以及现场工作完成后的场地拆除及清理。

(2)负责现场水基岩屑、报废水基钻井液、固井混浆及油基岩屑等钻井固废的收集(包括提供符合符合要求的机具及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预处理(包括提供预处理材料及所需设备、机具)、暂存管理(包括暂存区域的标识标牌等)、装车。

(3)提供现场操作人员,并负责操作区域场地、设备设施的管理。

(4)负责水基岩屑、场内预处理后的固井混浆、报废钻井液等的暂存管理及装车。

(5)负责作业期间现场协调工作,并按甲方和属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完成现场三标、作业许可等高危作业管理要求。

(6)负责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进行合规合法的拉运及处置。

(7)负责完成清洁生产以及本合同各业务的结算资料签认和完井报告等资料,并按甲方要求质量与时限报送。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已开工平台未完工,则服务期限延续至平台完工。

2.5 限价情况:

(一)岩屑收集:提供符合要求的90型挖掘机、2.5m3、30m3岩屑罐以及操作人员(含人工及机具、运输、油料)单井费用:井眼尺寸为9 1/2”及以下单价为1089元/天,井眼尺寸为9 1/2”以上1503.81元/天。

(二)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

提供符合要求的水油一体设备进行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含人工及机具、运输、维修等费用;不含电费、吨袋等费用)费用:4418.42元/(天.台);井眼尺寸为9 1/2”及以下按1台设备计费,井眼尺寸为9 1/2”以上按2台设备计费。

使用招标人的水油一体设备进行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含人工、运输、维修等费用;不含电费、吨袋等费用)费用:3842.24元/(天.台);井眼尺寸为9 1/2”及以下按1台设备计费,井眼尺寸为9 1/2”以上按2台设备计费。

设备服务天数:以设备入场时间开始计费,设备出场时间停止计费。

若使用招标人的甩干设备同一时间服务2口井以上,岩屑甩干及暂存管理单井费用每增加一口井,下调100元/天。

因井下复杂和地质复杂、超设计、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钻井油基固废增加,实际增加量按254.82元/吨,据实结算。

注:1.限价包含调遣复员费、待命费、作业费、人员服务费、设备运输吊装费、风险费、HSE费用、零星材料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

2.对钻井复杂、搬家遇堵等情况,造成的机具待令、服务时间增加等,由双方共同向建设方进行追加,追加后由招标人收取10%管理费用。

3.本项目合同价格税率按6%,并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调整。

4.以上限价均不含税,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

5.清洁生产场地满足该井清洁生产设计,需按照油基段使用标准进行修建,且提供计量器具在现场对岩屑量进行准确计量。在修建完成后需待油基清洁生产使用完成后,方能拆除。

(三)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处置:

控制价包括水基废弃物运输、贮存、处置以及安全环保方面的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水基废弃物转运及终端处置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处置费

元/方

381.8

含处置费、人工等费用。

2

运输费用

元/吨.公里

0.4

按照塔里木油田公司核定公里数据实结算。

注:中标人书面承诺应按照清洁生产设计及合同实行减量化生产。场内水基岩屑、报废钻井液及固井混浆总体积减量率应≥15%,超量部分按岩屑拉运及处理费用标准从中标人场内清洁生产费用中予以扣除(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由于出现较大地质复杂等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量,根据建设方工程技术部门进行签认后进行考核。

2.6服务地点:新疆区域

2.7项目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8项目结算方式: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对中标人完成的项目进行分阶段验收或检查,验收合格后形成结算单据,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后18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

提交的结算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量结算单;(2)工作量确认单;(3)单井验收记录;(4)岩屑转运台账及联单;(5)终端处置接收、处理台帐及证明文件。

2.9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0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2 投标人专业资质和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承包范围相匹配的至少4套相关设备有效的证明(水油一体设备、挖掘机、岩屑罐等机具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发票)。

*3.2.3服务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4个作业现场施工的作业能力,每个作业现场需配置作业2名作业人员、1名挖掘机操作人员,现场人员(包括2名作业人员和1名挖掘机操作人员)需承诺上井前提供有效的硫化氢证、HSE证等岗位资格证书。每个作业现场提供人员名单,以及近三月所在公司的社保或工伤保险证明,挖掘机操作人员提供挖掘机操作证,并提供人员名单、近3个月所在公司(租赁挖掘机操作人员可为租赁公司)的社保或工伤保险证明。

*3.2.4处置方式要求:

投标人水基钻井废物处置方式为交由环保站处置(提供环保站取得批复的环评报告或环评批复文件,以报告或环评批复中的工艺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 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3.4.3-3.4.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6其他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中钻井废物的场内收集及预处理服务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岩屑场外的转运、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场外的转运、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分包协议等文件,并承诺将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不同投标人的分包人不得为同一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7.2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7.3投标人须按要求签署承包商企业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投标承诺书,如未书面承诺,或未签字盖章,投标将被否决。

*3.7.4投标人书面承诺在现场油基岩屑经甩干处理后固相含油率<7%,离心分离出固相含油率<15%;并提供前期类似项目岩屑甩干处理后、离心分离后的固相含油率检测报告。

*3.7.5投标人须提供现场岩屑计量器具检测报告。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灵山伯劳汉塘风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

下一篇 建材公司2025年油田橇装工程生产服务项目(电气安装)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