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1069
项目名称: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95,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5,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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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5,600.00 | 1,995,6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综合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