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709711101751849280765-2025071428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1.078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078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广东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服务期限内,如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即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服务期限内,如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使用完毕,即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⑤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⑧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或可提供相关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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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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