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县后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里区县后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征地拆迁图纸审核及施工组织审核等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的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湖里区县后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改造工程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靠近安岭路、枋湖北路、安兜东路和安宅路,总改造面积约28.1公顷,改造方案结合社区现状及空间布局,整治房前屋后空间及提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该项目的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
1.1.1根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人技术交底及招标人技术方案,完成房前屋后空间整治及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场地清理、绿化、宣传栏、休憩坐凳、非机动车停车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市政及公建配套建设等本项目发包方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制定并落实保障项目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并取得有关单位审批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1.2工程资料:本合同中有关的工程质检资料、试验资料、测量资料、施工日志、安全日志、报验变更签证、竣工资料、施工方案论证评审等与分包内容相关的所有资料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以上资料达到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标准要求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资料移交档案馆时需要整理或整改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每月完成相应质检资料、施工原始记录、监控量测资料、变更签证等监理签字齐全的资料后进行计量,否则不予结算。若投标人不能完成,需招标人协助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推行建设工程档案电子化管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建设工程档案电子化编辑及管理,所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3工程试验:本合同中有关的工程检测、材料试验均由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送到招标人委托的具有资质的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并及时收集检验报告交由招标人保管;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或不提供检验报告的,其所完成的该部分工程量不予以计量。
1.1.4工程测量:投标人负责合同内所有施工内容的测量放样工作。
1.1.5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安全文明、环保、防台、防汛、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夜间及风雨季施工、主产工具用具使用、配合交通组织与疏导,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场地点交、场地清理等。
1.1.6施工便道:施工便道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标准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2计划工期:施工期为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L.3.1招标范围:湖里区县后社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EPC+O)改造工程
1.3.2标段划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资质要求:在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取得准入资格证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内,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件(营业丸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履约代理人相关资料),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包含相应的承包内容;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招标工程施工能力。
2.3业绩要求
承担过市政类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经济或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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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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