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城关采备字[2025]01037号
项目名称:石沟村阳光温室太阳能集热增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青白石街道办事处石沟村阳光温室太阳能集热增温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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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石沟村阳光温室太阳能集热增温设备采购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青白石街道办事处石沟村阳光温室太阳能集热增温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青白石街道办事处石沟村阳光温室太阳能集热增温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