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54105180267
项目名称:2025年度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226.78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主要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分包预算金额
01包
项目总牵头及实地检测数据处理包:作为项目总牵头方负责完成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抽检复核总报告。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不少于10400公里实地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同时,完成路况检测工作方案编制,组织参检车辆开展设备一致性校验工作。
2025年10月完成数据处理和复核报告编制;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181万元。
02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3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4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5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6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7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8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09包
完成不少于1300公里实地检测,并不少于12500公里数据复核,完成数据复核结果整理,完成所抽检地区分省报告。(中标后省份随机抽取)
2025年9月完成实地检测、数据复核;2025年11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总价:25.20万元。
为保证项目服务进度和服务质量,01包(数据处理包)同一投标人可参与02至09包(抽检包)投标,且总中标包数不超过2个;02至09包(抽检包)同一投标人可中标包数不超过1个。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1)01包(数据处理包)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作为独立投标人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01包(数据处理包)的投标。2)02至09包(抽检包)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作为独立投标人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02至09包(抽检包)的投标。可与01包(数据处理包)联合体成员重复,也可为其他符合资格的联合体或独立单位。3)投标人所投01包(数据处理包)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可以作为02至09包(抽检包)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4)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5)联合体各成员还须共同提交一份由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书,授权联合体主办方代表各成员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联合体被授予合同)以联合体的名义并代表联合体进行澄清、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全部事务。同时,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信函将通过联合体主办方传递。(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6)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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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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