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明港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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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29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明港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094,500.00元 | |||||||||||
最高限价:7094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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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平桥区明港镇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户厕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5.2服务期限:一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5.4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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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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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