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智慧教学一体化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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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52 | |||||||||||||||
2、项目名称:开封大学智慧教学一体化平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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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开封大学智慧教学一体化平台系统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免费提供运维保障服务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6.免费质保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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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经营内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履约能力相适合,不明确者同时提供显示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完整截图。);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是法人的,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日期不超过一年。);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缴费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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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