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贵州三都县三合风电场和三都县新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龙源电力贵州三都县三合风电场和三都县新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
采购机构: 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WZYT-FWXJ-2025080062
采购人: 贵州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无。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1.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具有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 至少 2 个,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 报价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其他证明文件: 结算发票(开票时间2022-01-01至2025-12-31)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服务类->生产服务;服务类->综合服务;服务类->勘察设计;服务类->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类->物业服务;服务类->其它;服务类->财税金融服务;服务类->法律、审计服务;
主要技术要求: 本采购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三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都县三合风电场和三都县新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完成工作内容: (1)7天内完成三都县三合风电场和三都县新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15天内提交市(州)主管部门并取得评估意见,7天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若未按时间节点完成,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仅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红线图等资料,供应商自行负责收集项目所有报审资料,采购人不参与收资工作;同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服务期限要求完成各专题内容。若因供应商收集报审资料(包含收集采购人资料)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工作内容未能按采购约定期限完成,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自行对接县、市、省主管部门及政府出具审查(审核)意见及批复,采购人不参与对接、协调县、市、省主管部门及政府。若因供应商未能按约定时间协调地方主管部门及政府出具审查意见,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供应商负责项目报告全部审查/评审工作(含2次审查或多次审查),供应商自行承担报批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食宿费、人工费、税费、报告编制等)。 (5)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无偿向采购人提供1年时限的有关政策解读、咨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