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金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网询比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CR15G-2025-DZSN-00802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以上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金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现就金沙项目施工所需钢材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金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场区场平、新增的坝体(包含副坝、子坝)、灰场防渗、截洪沟、回水系统(回水池、回水泵房及附属设施)、监测设施、排洪系统、收集系统等。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询价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及状态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408.98 |
中铁十五局集团金沙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 |
|
合计: |
408.98 |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3其他要求:
(1)生产厂家须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报价。
(4)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单位参与报价;报价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6)各潜在报价人需充分考虑研判市场行情暨价格风险,本着“风险利润同担”原则诚信报价。凡中标单位中标不按期签约暨签约后不供货,供货过程中要求调价的一律视为不按期履约,上报中铁建失信合作方黑名单。
3、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3.1结算单价:浮动单价。
3.2付款方式: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乙方须每月21日前后持当月项目物资部门收货时开具的磅单至物资部门对账,当月对账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方为有效供货凭证。
3.3付款时间及比例: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进行挂账,经甲方财务审核无误,30个工作日内支付开累挂账货款的70%。待甲乙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60天内,支付到90%,剩余10%在质保期满2年内付清。
3.4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如有票据支付,票据支付比例暂按合同签订总额的30%执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3.5发票的开具: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质量要求
4.1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随车携带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2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业主、监理的其他质量要求。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7时00分,逾期视为无效报价。
5.2递交地点: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参与报价,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5.3 报价人必须按照附件一《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6、采购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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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