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791号】平顶山学院校园安消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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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94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校园安消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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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校园安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包含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消防控制主机、JDG线管、信号线、短路隔离器、电子解码器、工作站、网络摄像机、平台软件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平顶山学院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4质保期:3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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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的上述查询项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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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