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5-0007 项目名称:阜宁县2025年度县城上海路南延等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391.680000万元(采购包1:262.910000万元;采购包2:128.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人民币262.91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28.77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为范围内绿地绿带绿化养护、部分苗木补植等,养护标准为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二级管护标准。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2个标段。
注: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包括半年试用期),其中苗木补植部分工期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