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MR-(HW)0801
项目名称:富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2025年2月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2025年2月至今)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书面声明: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