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小型橇装一体化脱注水装置技术研究与应用
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103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小型橇装一体化脱注水装置技术研究与应用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小型橇装一体化脱注水装置设备的图纸设计、现场安装制作及现场试验,该装置由一具钢制稳定罐、一具不锈钢自动分离器、一具不锈钢高效聚结过滤罐、一台防爆回油泵、防爆控制系统及撬装底座构成。
2.2招标范围:负责第十一采油厂小型橇装一体化脱注水装置的图纸设计、现场安装制作及现场试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2月31日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查验的审计报告查验截图或取得带有报告编码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加工定作业绩。
人员要求: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人员不可重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备要求:要求有固定加工厂房并提供加工中心及提供数控车床,并配套相关检验设备。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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