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JDGS-G2025-007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救护车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0万元 采购需求: 救护车及附属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 4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上好牌照、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2)根据投标产品管理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如是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如是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的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如是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具有救护车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随车医疗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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