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CSDL-G2025-0020 项目名称:2025年阜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阜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工作为参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91号),提前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