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SQT-G2025-0014 项目名称:2025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 预算金额:274.230000万元(采购包1:160.050000万元;采购包2:114.1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固定单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 包一:市本级(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市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固定单价为550元/人/天; 包二:海安市、如皋市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固定单价为550元/人/天; 响应报价统一填写:“550元/人/天”,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包采购,每个包确定1名中标人。承接包一短期疗养的社会机构不应在市本级、启东区域内安排疗养,承接包二短期疗养的社会机构不应在海安、如皋区域内安排疗养。2025年优抚对象短期疗养项目,12天期约104人,6天期约623人。承接短期疗养的社会机构须具有开展短期疗养必需的场地、医疗设备和专业医疗护理团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疗养活动结束,2025年疗养项目计划于2025年9月~11月实施(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