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独山子石化塔二期及塔石化公寓及场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5-2026年独山子石化塔二期及塔石化公寓及场馆服务;
2.招标范围:主要负责塔二期(394间)、塔一期(249间)、化肥公寓(151间)、园区租赁公寓1(约144间)、园区租赁公寓2(约167间)客房服务。塔二期1座、塔一期1座、化肥1座体育场馆管理与服务。
1)人员服务
①保洁、总台、场馆服务:负责公寓总台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客房每日室内保洁、公共区域(楼内每日2次、楼外每周1次及共享厨房/洗衣房)保洁、场馆(包括生活中心运动馆、体育馆、室外活动场所)开放值守、每日保洁、设备设施每周至少2次检查、活动期间全程值守、文体用品管理及绿植浇水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②消防监控服务:负责乙烯公寓一、二期消防系统监控。
③锅炉运行服务:负责锅炉及空气能运行维护。做好租赁公寓日常巡检,做好属地内每月2次的专项检查。协助招标人落实属地内安全管理,完成日常检查、节前检查、专项整改、应急演练等工作(租赁公寓服务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相关的应急培训或演练)。
2)布草洗涤服务:负责塔二期、塔一期公寓(含园区租赁公寓)布草洗涤。夏季床品每1周更换1次,其它季节床品每2周更换1次。
3)车辆服务:乙方负责提供2辆车,用于运送物资,拉运布草,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勤杂服务。
4)日常消耗:负责客房清洁剂、垃圾袋等消耗品的配置、补充及台账管理,保障日常服务需求。
5)首次配备物料:首次配备物料用于塔二期新公寓的开荒保洁。
6)工作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工作标准,执行招标人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7)人员配备及要求。
①投标人根据合同项目需要组建服务队伍,配备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服务人员,自主进行人员招聘、上岗培训、健康检查、队伍管理等工作。
②服务人员必须保持自身整洁,符合卫生管理标准。
③项目负责人,消防安全监控负责人,涉及库房、资产管理人员,化肥公寓、乙烯公寓总台负责人为关键岗位,投标人应按关键岗位人员对其进行管理。
④最低服务人数不低于145人。;
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化肥、乙烯所属各公寓(新疆巴州上库工业园区);
4.标段划分:/;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7.履约保证金:无;
8.投标有效期:90天;
9.材料供应方式:乙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及以上(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公寓或场馆项目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
6.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近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非必填项):具备 5年及以上公寓或场馆服务的工作经验;至少有1项,在单个合同金额500万以上(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公寓或场馆服务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资料提供形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证明(业主出具)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的合同扫描件、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7.1其他人员要求:
①消防安全监控要求: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锅炉运维运维人员要求:具有司炉证(G1)考核合格证书。
③空气能运维人员要求:具有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
资料提供形式: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取得以上资质承诺书,人员数量满足附表2,3中的最低人数要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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