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G1-00789-WZZB-0045 项目名称:砚山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16.5 最高限价(万元):316.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2: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3: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4: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5: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