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公资采2025805号】平顶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平顶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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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99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平顶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一)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01,500.00元 | |||||||||||
最高限价:260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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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平顶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训设备采购,主要包括①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②教学设备③现代服务(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调酒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④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保育、健康管理相关实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性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5.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质保期、运维期:质保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运维期:半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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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截图】; 3.4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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