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嘉信德煤业有限公司 研发费归集及加计扣除项目相关服务(第2次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GF-25-G1-F-0015633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8-08 1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8-08 12: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 | 1 | 1 | 份 |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申报完成 | ||
2 | 知识产权 | 1 | 1 | 份 |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申报完成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付款方式要求 1.因任何原因项目评审未通过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项目评审通过、甲方支付项目辅导费,同时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率政策的增值税票。
3.技术条款:一、研发费归集及加计扣除相关服务技术要求 1.按照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研究挖掘嘉信德煤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研发项目,并对研发项目的组织形式、管理流程,研发费的归集、核算、辅助帐等方面进行梳理和规范,使其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要求。 2.梳理最新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要求,对本单位工作提出针对性优化意见,提高管理质量;组织研发费加计扣除专题培训,加深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夯实管理基础。 3.结合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嘉信德煤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审核、把控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科技项目立项决议及计划任务书; (2)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技术开发经费预算; (4)技术开发经费的记录、分配、归集及财务核算情况; (5)研发项目结题报告、阶段性报告(完工/未完工发生费用);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研发项目相关的技术合同; (8)与加计扣除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知识产权服务要求 1.关联性要求:申报研发费归集及加计扣除的项目,需提供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费用核算要求: 申请注册等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可纳入研发费用进行归集。若企业在同一时期开展多个研发项目,需依据合理的分摊方法,如各项目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参与研发人员在各项目中的工时占比等,将这些费用准确分摊至对应的研发项目中。但需注意,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其摊销费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和期限,进行准确核算与归集。 3.归属要求:若研发项目存在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情况,必须在合同中清晰且明确地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 4.申请时间要求:知识产权的申请时间应与研发项目周期相匹配,原则上建议在研发项目的中后期,即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接近完成时申请知识产权。 5.证明材料留存要求:妥善留存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全套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受理通知书、缴费凭证、知识产权登记簿副本(若有)、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及备案证明(若有)等。这些证明材料用于证明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与研发项目的关联性,以备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研发费归集及加计扣除项目时进行查验。 三、加计扣除材料撰写要求 1.年度企业加计扣除审计前,提交成套加计扣除纸质材料,并协助企业完成审计工作。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与此项目服务相关资质。 2、未纳入异常名录。 3、未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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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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