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JYZC-2025-0069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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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体外循环设备 | 250000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1-2 | 体外循环设备 | 720000 | 4(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 1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区域总代理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