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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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59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方技术审查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3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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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服务内容涵盖环境工程、住建、水利等领域项目的全流程评审,包括专家遴选、资料审查、实地勘察、意见研讨及评审报告编制等工作,以确保评审结果科学、权威。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5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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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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