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4-NJXD-G2025-0047 项目名称:南京市雨花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雨花医院采购强脉冲光治疗仪1台,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六、其他补充事宜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不适用信用承诺的,应按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备案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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