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5-141
项目名称: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2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必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2:必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3:必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采购包4:必须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二维码耳标供货到县(区、市)耳标管理使用单位(“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耳标申请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供应商合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5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为银行凭证,担保函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合同包2(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供应商合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5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为银行凭证,担保函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合同包3(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供应商合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5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为银行凭证,担保函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合同包4(2025年陕西省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资格及价格采购项目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供应商合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合法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投标人具有农业农村部指定畜禽标识生产企业证书;
(9)投标产品的农业农村部二维码标识生产软件系统相关证明;
(10)二维码标识能被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系统识别证明;
(11)具有2025年所供耳标送检或抽检的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器械质检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为银行凭证,担保函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
(1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