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J-2025-CG-10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快速路桥下吸顶灯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70000
最高限价(元):4774131.6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快速路桥下吸顶灯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元):49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更换安装快速路桥下吸顶灯1173套、挑壁灯530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988000.00元)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192800.00元),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及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