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32025086089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HX002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社会)【2025】1号、津发改批复(社会)【2025】13号、津发改批复(项目)【2025】56号、津退役军人局复【2025】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烈士陵园。 建设资金为448866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448866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6802.24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烈士陵园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拟对园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主要涉及纪念碑底座新增浮雕、烈士骨灰室、教育用房(报告厅)、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建国后烈士纪念馆重新规划布展、新建业务和管理用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天津市烈士陵园现址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至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南至丹河新道,西至铁东北路,北至外环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天津市烈士陵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规模为6802.24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606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35.24平方米。主要涉及纪念碑底座新增浮雕、烈士骨灰室、教育用房(报告厅)、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建国后烈士纪念馆重新规划布展、新建业务和管理用房等。其中改造部分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7086.28平方米,单体最大高度26.7米,最大跨度8.4米,最高层数为3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4221.3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固定职工。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房屋建筑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出具注册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及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结构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固定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方)最多 2 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固定职工。如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房屋建筑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出具注册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及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2)设计人员:1)设计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结构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固定职工,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方)最多 2 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