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5-0092 项目名称:太仓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5万元整 采购需求: 建立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平台,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才在不同阶段的需求,包括职业发展、生活配套、政策支持等,帮助人才纾解关键难题,排除后顾之忧,提高人才的满意度和留存率,全方位助力人才创新创业。首先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人才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实现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确保人才能够快速、便捷地享受到各项服务。其次打造一体贯通、多跨协同、智慧高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同时加强与全市各部门人才相关数据衔接,推动人才信息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并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主动感知人才服务需求,精准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后通过平台的建设和服务,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建设集成化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人才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考核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覆盖人才"引进-培育-服务-评估"全生命周期。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为3个月。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软件系统研发和联调测试,交付上线试运行,由采购单位组织项目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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