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东疆分公司烟墩20万风电项目、十三间房20万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3-0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东疆分公司烟墩20万风电项目、十三间房20万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致远哈密伊州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2.2 规 模:华能哈密十三间房20万千瓦风电项目(暂定,最终项目名称由招标人提供)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配套建设2万千瓦/4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系统,计划新建一座220kV汇集站(2X240MVA),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十三间房220kV汇集站实现并网,最终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公司批复为准。华能哈密烟墩20万千瓦风电项目(暂定,最终项目名称由招标人提供)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计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2回110kV线路接入华能十三间房220kV汇集站实现并网,最终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公司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东疆分公司烟墩20万风电项目、十三间房20万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30天内取得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2.6 招标范围:完成华能东疆分公司所属所属哈密十三间房2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储能及220千伏汇集站)及哈密烟墩20万千瓦风电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防洪影响评价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文本、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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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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