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91-WYGS-G2025-0072 项目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小学校车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2.8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小学校车服务,提供松江路小学、步凤小学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乘车人数约1220人。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