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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404G250801002001
本招标项目前哨农场前哨砖厂-13队(前哨砖厂至外环路段)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抚远市交通运输局以《抚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前哨砖厂-13队排查(前哨砖厂至外环路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抚交发〔2024〕2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本项目总投资67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565.3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4.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公路主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708,主线路线全长4.708km。主要工程量:前哨砖厂一13队(前哨砖厂至外环路段)公路总长度4.708公里,共处理路面破损病害4210.8m²。挖除水稳基层3789.72m³, 铺筑贫混凝土3789.72m³,挖除水泥混凝土板4210.8m³,铺筑普通混凝土4210.8m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前哨农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工期412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591,207.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年财务状况表,且数据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新成立的公司已成立日期为准,提供不了财务报告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投标人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4km的公路类工程施工。
(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招标活动前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总工招标活动前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公路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 ps://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7)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9)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2023年)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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