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3000250626119701-13254443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费
预算编号: 1325-00001184
预算金额(元): 1890000元(国库资金:189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食堂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第二康复医院采购食堂服务,食堂面积约500平,约有病员500人,医护人员约400人,第三方服务120人,卫生监督所50人,120急救中心20人。食堂日常(工作日)和节假日病员服务须供应一日三餐并配送至各楼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经过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首年合同期限: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2)本项目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十)餐饮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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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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