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秀山华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凤翔、石莲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凤翔路等区域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d400-d800雨水管12千米、d1000-d1500雨水管8.7千米,新建B×H=28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H=3000×2600雨水箱涵0.1千米、BxH=3200x2600雨水箱涵0.2千米,新建3处雨水口。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744.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259.38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