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衢江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缪家小区四期)项目干混砂浆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JTHBFGSZXQY-WZZB-2025-015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衢江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缪家小区四期)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干混砂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衢江区城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缪家小区四期)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城东片区,天湖南路以东,信安东路以南,横五路以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94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4905.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5009.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9896.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共富大厦、19栋高层住宅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的干混砂浆具体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4.1.1注册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招标物资供应经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4.1.3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正在履行或新承接的包含本次同类标的供货的合同(不限份数),时间以合司的签订日期为准,优先提供与央国企合作的业绩。
4.1.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报表由投标人编制或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均可。
4.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3)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供应商。(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近三年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以各种形式披露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交易在有
效期内的;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本次招标采购要求投标方/生产厂家位置距离项目地址的运距不超过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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