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重点城市城市“引客入宜”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YC2025-024
项目名称: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重点城市城市“引客入宜”宣传推广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5F000055351 | 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 1 | 项 | 12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 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附有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书)加盖公章。[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1.1-1.6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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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