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1-TTDL-G2025-0018 项目名称: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县道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199.1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15万元 采购需求: 为规范环卫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管,落实环境卫生全覆盖、精细化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道路保洁(路面清扫(洗)保洁、机械化作业保洁、绿化带保洁(含杂草清理)、护栏清洗、野广告清理、环卫设施管养维护、道路垃圾前端分类收集运输、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线内摆放、无主垃圾清理等),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道路扬尘治理、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前六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