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5局川藏铁路引入线制架梁项目经理部
钢模板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CGJH-2503-0397
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川藏铁路引入线制架梁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工程指挥部,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川藏铁路引入线制架梁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钢模板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川藏铁路引入成都枢纽天府至朝阳湖段站前工程T川藏Q-1标正线里程D1K0+530.73~D1K29+734.7,其中,天府右线绕行段DYK0+520.347~DYK1+602.474,正线长度约29.2km。 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养正社区,合同金额为5.48亿元(不含临建费用)。项目主要负责630 孔箱梁制、运架(其中32米双线515孔,32米单线66孔,24米双线47孔,24米单线2孔)及24343.59延长米桥面系(不含吊围栏、伸缩缝)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1月至2026年5月。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2.2.2采购方式:采用云链报价方式。
3.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钢模板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注明具有生产、销售模板的资质。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模板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模板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模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能够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并签署附件3 垫资承诺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须出具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 谈判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同时满足招标方物资的各项技术要求。符合《TB 10415-2018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标准的要求。满足附件4 技术规格书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响应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竞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竞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7)其他要求:①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价,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响应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竞价。
(8)若响应人参与报价,则认定为满足以上要求,若在供应过程中发现响应人存在不符合以上要求,询价单位有权主张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权利,取消响应人供货资格。
4.报价单格式
报价单:详见附件2 报价单
5.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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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