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1853
项目名称:医用氧气液氧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年,起始时间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一年。注:服务期限届满或合同实际产生的总金额已经达到75万元时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声明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3)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或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与氧相关的品种)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所投产品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品种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与氧相关的品种)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进行分包的,可以提供第三方分包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分包意向协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